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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6月4日電 据台灣《结合晚報》報导,台灣前“卫生署长”林芳郁老婆、知名整形醫师林静芸被人揭發在法律開放前,持续4年以被通知布告制止利用的硅胶替身做隆乳手術,台北地檢署侦察認定她涉嫌违背“藥事法”,上午将林静芸提起公诉。
檢方侦辦本案時,将林静芸與她的驻診醫师谢贯荣并列為被告查究緊身褲,,但谢侦察中往生,林静芸到案時,将法令责任全数推给谢贯荣經受,“這些都是谢的小我举動,與我无涉”,虽然林静芸答辩抛清责任,但查察官其實不采用她的除痘藥膏,说词。
告状书指出,林静芸自1990年10月6日至2006年9月24日担當“口腔噴霧,林静芸整形外科診所”的賣力人,2006年小雞玩具,代25日起则担當“结合整形外科診所”賣力人,赖以餬口的特长,便是替身醫療整形,此中又以帮扁胸族隆乳在同業間夙富盛名。
檢方指控,林静芸與谢贯荣2004年3月到2008年1月為止,以“卫生署”通知布告制止的硅胶填充义乳替女性客户作隆乳手術,向病患阐明診所利用的產物,是世界第一品牌“MENTOR”硅胶隆乳產物,请求女病患签訂自愿接管硅胶隆乳手術赞成书後,别離替病患作手術。
客岁,某男议員助理获揭發,携女伴乔装成病患,潜入林静芸的診所登記求診,并黑暗筹备摄錄器材在診間四周搜证,向檢调揭發,“查询拜访局”桃園县查询拜访站客岁5月22日包皮凝露,持搜刮票到林静芸的診所查案,共扣得洪姓等11名主妇的病历,将林静芸移送法辦。
檢方指出,依病历顯示,林静芸触法時候长达4年,但属于调集犯,比如一個小偷偷了一堆工具,但一件件搬運,只算一個犯恶行為,林静芸触犯“明知為未获批准之醫療器材而供给别人罪”,依法可处3年如下有期徒刑及并科10万元如下罚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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